李志军、李春莲、李文明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县城光明路进行道路硬化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县城光明路提升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将光明路提升改造工程纳入“美丽县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通过融资解决。光明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500万元,道路长约200米,宽9米。包含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截至目前,完成挡墙砌筑1020立方米,土方开挖11000立方米,污水管铺设75米,检查井浇筑4座,道路北侧边坡支护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10万元。
由于PPP项目政策正在调整,国开行不同意放贷资金,导致“美丽县城”PPP项目资金链断,自2023年12月停工后无法复工。为此,光明路提升改造工程暂无法复工实施。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PPP项目政策调整情况,积极主动汇报,多渠道争取资金,倒排工期,加强与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企业协调力度,加快“三杆五线”拆除。督促项目业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五大责任主体,配齐人员力量和机械设备,攻坚克难,全力加快项目建设。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